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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民居建筑文化

2011-01-19 17:22:04发布者:网络

区域文化是人类一种群体生存理念的沉淀,产生这种理念的生存环境则是区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舟山海洋文化即是海岛居民长期生活实践的提炼。以岛为家、与海生息是舟山海洋文化的重要特征,与长江中下游地区“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水褥,果隋赢哈,不待贾而足”相比有着明显的差异。区域文化可以归结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舟山海岛传统民居是舟山海洋文化中物质文化的重要内容,不仅记录着舟山的人文历史、社会变迁,也是海岛居民意识形态、生活方式的真实写照。
一、民居建筑的分类及特点
民居建筑是流动的诗、立体的画、人与自然和谐的乐章,是人类在漫长的生存、发展中文化的凝聚。舟山由于环境和历史原因,传统民居建筑呈现多种的格局。明清长期海禁以后,定居舟山的居民行业特点逐渐明显,渔业、农业成为舟山当时的两大主要行业。行业特点的差异导致了居住理念的个性化,加之渔、农群体生产、生活环境的不同,居住方式有较大的差异。明清以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在中国的萌芽,海外贸易、东南物流。商贸、运输开始成为舟山一种新兴的营生方式,打破了原来以渔业、农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行业格局,商贾宅院从此成为海岛民居建筑的一个新的亮点。此外,舟山有不少民间建筑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民居建筑,却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是海岛居民的意识形态、生存理念的泛现,因而也将其列入传统民居建筑范畴。
渔家民居
随着第四纪最后一个冰期结束,冰川融化,海侵形成了舟山群岛。在尚未出现农作生产以前,舟山先民应该与其他内陆原始部落一样以采集、狩猎的方式获取生活资料。所不同的是舟山先民得益于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大海为他们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海鲜食品(当时大海中的海洋生物处于饱和状态,要比现在丰富得多)。“靠海吃海”势必要傍海而居。为避台风侵袭,既靠近海边又三面隆起的山岙是先民居住的理想环境。一来,山岙三面隆起能够抵挡台风侵袭,对房屋以及海湾里的舟楫起到有效的保护;二来,山岙的海滩往往比较平坦,便于泊舟、作业。这一古老的海岛居住理念一直得以传习,甚至如今的渔村大多还是处在这样的山岙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多数山岙渐渐被渔家民居充满,房屋结构也随之发生着变化。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舟山传统渔家民居除少数大户人家拥有木骨泥墙的瓦房外,以茅草屋为多数。这种茅草屋的结构非常简单:毛竹构架,茅草结顶。块石拌土砌墙,终年冬暖夏凉。“三间房屋中间堂,台风来了罩渔网”。六、七十年代以后,海岛渔村开始出现了称之为“墙头搁”的民居形式。“墙头搁”顾名思义就是房屋没有柱子,檩条直接搁置在墙头上。房屋的形式与以前的茅草屋并无两样,通面常见三间,少有四间、五间。一般坐北朝南,中间堂室(分前、后堂),西侧卧室,东侧厨房。厨房是主要生活活动区,对于以近海涨网作业的渔家来说,厨房又是简单的作坊,一般要在厨房内安置数口大缸储藏腌制海产品,所以厨房的占地面积要比堂室或卧室大。然而多出的面积不是沿房屋纵轴线的延伸,而是厨房向屋前方向的突出,使房屋的平面布局如同“L”形。外洋作业的渔家民居,房屋的结构、形式与近海作业的渔家民居相同。差别在于外洋作业的渔家屋前往往有两根标志性的高大“旗杆”,为修补渔网所用。建造“墙头搁”时,先在地基上用块石、泥土、石灰砌筑起隔成三间房的四道墙壁,在墙壁的顶部等距离搁置檩条,檩条上再置椽子、小青瓦。七十年代以后,当时还是十分奢侈的水泥出现在渔村,“墙头搁”的木制檩条此后被钢筋水泥制作的檩条所取代。八十年代后期开始,得益于改革开放,渔村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二、三层砖瓦小楼排列有序,几乎完全取代了以前的“墙头搁”。如今,只是在个别边缘海岛偶而可见块石结构的传统渔家民居。
位居山岙的渔村,房屋之间前后相接,左右相连,布局紧凑、集中。每当遭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侵扰,村民们必定相互帮助,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各家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情景在具有较强凝聚力的舟山渔村根本不可能出现。渔民驾船出海,船上所有成员就是一个生死与共的集体,每个人的利益就是大家共同的利益。海上捕鱼作业需要团结协作。遇到凶险,更是需要每个人竭尽全力,共渡难关。长此以往造就了渔民勇敢、果断、无所畏惧的大海一样的人格和以舟山海洋文化为背景的团队协作精神。渔家民居不仅房屋结构简单,室内装饰、家具摆设也相对简陋,这又体现了渔家的一种生活理念。长期以海为生,难免“与海共舞”。面对大自然的凶险、生命的无奈,相信供奉“具有超自然力量”的神是在危急时刻能够战胜自然、延续生命的精神支柱。要得到神的保佑就必须全身心的供奉神,渔家往往情愿拿出自己的积攒修筑富丽堂皇的“观音庙”、“天后宫”,并时不时地给神上香供奉以示对神的真诚。从而使自己畏惧自然灾害的浮躁心理得以安宁。舟山民间认为:供奉神就不可比神生活得更舒适,否则会被视作对神的不恭。因此,因陋就简、不图浮靡的渔家民居其实展示了一种海岛特有的意识形态和生存理念。
农家院落
自旧石器时代晚期出现农业革命,人类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农作、定居、饲养家畜。早期汉字中的“家”字由两部分组成,上面宝盖代表居家,下面“豕”字代表饲养的猪,合起来构成“家”字。说明中国在奴隶社会以前,以农作为生的群体其居住方式是人与家畜同屋上下分住的。余姚河姆渡7000年前遗址中出土的栅栏式建筑就是这种结构。东汉以后,中国的青瓷上出现了猪圈、羊圈等器物,说明在那个时期人与家畜已经分屋。但农户饲养家畜这一生活特点却一直延续到了二十世纪末。农家饲养家畜需要有个院落,所以院落便成为农作群体的居住特点之一。此外,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洼多雨,易于积涝,传统农作特点是把土地分成小块,各自精心耕作,精心照料。便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家院落往往靠近赖以生存的土地。舟山在距今约5000年前就有先民农耕稻作,生活繁衍。根据马岙凉帽蓬遗址、白泉十字路等遗址等出土的器物,证实舟山本岛的先民,其生活方式类同余姚河姆渡文化四期;大巨孙家山遗址则与上海菘泽文化接近。明清海禁以后,舟山海岛居民由浙东地区迁居而来,海岛农作为生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浙东地区的延续。相应的居住理念,房屋结构、居室布置也与浙东地区相差无几,只是到了海岛以后增添了几份“大海的色彩”而已。舟山农家院落一般由单座房屋或者由正房、厢房及围墙围合而成。讲究风水,背有“靠山”,前有“龙脉”,故多坐落于依山傍水的秀美环境之中。由于舟山多石少木,尤其缺少大型木材,房屋结构多为穿斗式硬山顶(相对而言,穿斗式木结构所用木材尺寸较小)。前檐金柱堂屋门,后背檐柱作墙骨。两侧山墙及后墙多用块石或土坯,少见砖墙。前墙板壁。通面三、五开间,多者达七至九间,如定海小沙镇傅家大院、岱山秀山的“十亩间”等。明间厅堂,为居家举办红白喜事的场所。次间以后多作居室。厨房一般设在尽间。舟山传统农家厨房有其特点,灶台硕大便于燃烧稻杆、杂草煮饭。前面锅台,后面炉灶,之间隔开。几乎每家灶台都要立灶神供奉,以监督自己的言行。民间相信灶神如同督察监视着每户家庭中每个人的是非善恶,并定期向玉皇大帝汇报,玉皇大帝再酌情予以奖惩。如果违反了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准则,灾难就会在次年降临,如生病、农作欠收等等。可见舟山农家厨房也是一处体现海岛农家传统意识形态的舞台。倘若有厢房,则常用作库房堆放农具、谷物等。天井多采用夯土或石板,除饲养家禽外,凉晒稻谷也是其中一大功能,所以舟山农家院落的天井有称之为“稻地”的。传统农家院落的围墙比较简单,或用竹篱笆为墙,或以碎瓦、土石砌筑,个别考究者块石墙体。有些大户农家院落房屋数进,天井几座。如小沙镇傅家大院。海岛传统农家院落也有二层木结构小楼,为数不多,别具一格。金塘大鹏岛、北蝉乡蝉南村都有保留。舟山农家居室少有装饰。有的也是简单朴实,偶见富禄寿星、四季花卉等题材。
舟山传统农家院落如同自然经济时代的一幅立体画面,展现了海岛以土地为生的群体舒适安逸、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反映了生产力水平低下,靠天吃饭,人们不得不把对神的崇敬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把以风水堪舆理论作为抵御自然灾难的心灵依托。经过“十年浩劫”,许多比较典型的海岛农家院落变得面目全非。如今,饲养家畜这一具有悠久历史的农家特点也随着现代禽类集约化生产而消失。院落天井因其功能的迷失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别墅。但在远离城镇的偏僻之地仍保留着为数不多的农舍,例如:金塘大鹏岛古村落、小沙镇傅家大院等,都是海岛十分难得的历史遗存。
商贾宅院
舟山的商贾宅院是明清受西方势力的影响,资本主义萌芽,东南物流兴起以后的产物。主要集中在舟山几个大岛的商贸中心或海上交通枢纽地带,如以前的定海城关、沈家门渔港、岱山高亭镇等。也有位于曾经繁荣一时的小镇,如岱山东沙。基本形式有两种:沿街面店铺及大户宅院。前者以定海东、西、中大街为代表,二层小楼,木结构,穿斗式,硬山顶。上层空间狭窄为起居所用,下层明亮宽敞开设店铺,鳞次栉比构成旧时舟山的市井。清末民初以前,舟山人口比现在少得多,这种建筑构成的市井与人口、环境非常协调。参与1840年鸦片战争的英军军医爱德华 霍金斯 克雷在他的日记中对定海的沿街小楼作过简单记述:“街道狭窄但很清洁,沿街两层楼的店铺有些仍然开业,门上多有优雅的图案和中文书法装饰,有些门上还镀了金。”舟山优美的自然环境、优雅的人文景观以及环境与人文的和谐曾使这位侵略者为自己行经而羞愧:“把战火带到如此和平、宁静的国度着实有愧良心。但作为一名军人只能把这种感受留给英国当局者了。”从中不难看出作者的无奈心情。
如果说舟山的沿街店铺建筑是舟山旧时市场状况、经济水平的凝固,那么商贾宅院则集中体现了舟山作为海上交通、贸易的重要港埠,商贾云集的历史风貌。图舟楫之便,得闯海之利,舟山的商贾宅院无论规模气势、工艺水准都要明显超出其他民居建筑。首先,商贾宅院的整体建筑布局合理。多数围墙高大,门楼气派。整座宅院以门楼中心为中轴线对称布置。门前一般设三到四阶垂带踏跺接长条石门坎。有些门楼上饰有精美、华丽砖雕,题材多取自传说中的民间故事。天井石板铺砌,宽敞规整。对面正房,两侧厢房。正房明间为厅堂,正对大门。有些有后进房屋的宅院在前进正房后面又构成了一小天井,作为内家活动区。个别大户人家在天井左右两侧再对称派生出两个小天井作为佣人生活区。有些围绕天井,正房、两侧厢房连为一体,二层楼阁,优雅气派。如定海东管庙弄51号王家大院、东大街32号刘家大院、东管庙弄1号朱家住宅等。其次,商贾宅院的单体建筑制作精细。虽然在结构上与普通民居雷同,同样采用中国传统穿斗式硬山顶,但在高度、跨度、间距上都要超过普通民居,所以商贾宅院所需粗大用材都是从内陆运抵。正房不仅间距大,通面跨度也超乎寻常。山墙、围墙多采用下石上砖结构。木构件如斗拱、撑拱、雀替以及柱体等用材硕大,纹饰优雅,制作精细。柱顶石、柱础、檐柱、额枋配套合理,十分规整。建筑装修考究,下设地板,上有天花。其三,商贾宅院的制作艺术非一般民居可及。建造商贾宅院一般都从内陆请来名师巧匠,无论建筑的整体协调,还是细部的构件搭配都能体现出中国传统建筑的艺术魅力。斗拱、撑拱、雀替乃至柱础上都有精美的雕刻。厅堂隔扇多采用小木块拼出图案,优柔典雅。个别宅院还在传统建筑的基础上大胆采纳西方近代建筑艺术构思,如定海环城南路78-85号许家宅院具有西式建筑风格的结构布局、拱卷装饰方式,定海东管庙弄1号朱家宅院的西方近代外廊式建筑结构以及岱山东沙镇人民路与铁板沙路交界处的“聚泰祥”具有西方巴洛克建筑艺术风格的屋面装饰结构等,艺术效果别具一格。成为海岛民居建筑一道亮丽的风景。这类建筑标志着自明清以后西方势力的介入,外来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渗透。而舟山凭借海上交通的优越性,处于文化交流的领先位置。因此,此类建筑具有浓厚的历史背景和明显的时代特征。舟山商贾宅院所包含的另一重要文化内容即中国近、现代名人故居,其中包括如安子介、董浩云、朱葆三、刘洪生、乔石、丁光训等人。这些故居凝聚着曾在历史上叱咤风云的重要人物与舟山、与大海的不懈情缘,是海岛一项珍贵文化资源。 
民间建筑
渔民、农家、商贾民居是舟山海洋文化中物质文化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的其他民间建筑不仅在物质文化上占有重要一席,精神文化方面更具价值。舟山群岛特殊的地理环境形成了与众不同的意识形态和生存理念。比较突出的表现在:长期以海为生、与海生息势必会经常遭遇突如其来的凶险以及人为力量难以与之抗衡的灾难。在生产力低下的自然经济时代,大海的凶险更显得生命的脆弱,海岛居民期盼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来战胜自然、维系生命的愿望比其他内陆地区更为强烈。而这种超自然的力量只有在人们想象中“神”的身上才可能体现。于是乎,民间就产生了能在人们遭遇悲剧、焦虑或危机之时出手相救的各种神的形象。其中最为典型的要数后来成为舟山民间信仰重头的“观音”和“天后”了。舟山民间信仰的显著特点便是“现世性”,与传统佛教中的“来生超渡”说、传统道教中的“修炼成仙”说 以及儒家宗旨有着根本的区别。传说中,观音菩萨是大慈大悲的菩萨,能现三十三化身,救十二种大难,而且不分贵贱贤愚,是最具“现世性”的佛家代表。苦难中的众生要想得到观音的帮助,只要念观音的名号即可。这对于生活在大海,始终伴随凶险的海岛居民来说无疑是最为贴切的形象。加之传说观音的家就在舟山的普陀洛伽山上,所以无论从情感的角度还是精神渴求的角度观音都是海岛居民心中最为崇敬的神(舟山民间信仰中的观音,是在佛教观音传说基础上添加了道教色彩、儒家思想以及海岛民间传说后的形象。与其说是菩萨,道不如说是神更为确切)。天后林默虽然“资格”和“辈份”都要比观音低得多(传说林默是由其母受观音点化后所生),但天后在救助海上遇险船只方面具有独到的“专业”性,所以也成为舟山民间信仰的重要内容。“人以丰富的想象创造了神,神又以无限的魅力吸引着人。”1 信仰神,自然得祭奠神,于是就有了供奉神、祭奠神的祠庙。在舟山五花八门的各种祠庙中,“观音庙”、“天后宫”为数最多。此外,还有“本乡本土”的“干大圣庙”、“茹侯庙”、“上荣庙”、“城隍庙”、“三忠祠”等等。到后来,神的功能被逐步地拓展,可以说到了无所不能的程度。除了原先人们所赋予的能在危急时刻救苦救难以外,还能在救死扶伤、社会治安、纪律检查、行业管理等各方面起到“只有神才能起到的作用”。(民间相信神能以自己的形象勉励世人、保佑世人,还能注视世间人们的言行,并酌情予以惩处。起到规范人们行为,以维持社会次序的作用。)因此,一度各种祠庙遍及舟山各岛。据民国13年(1924年)编撰的《定海县志》记载,不包括嵊泗县,舟山当时有案可查的祠庙有468处。2 正是这些祠庙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抚慰了海岛居民的心理,给予海岛居民安全感和生命的意义,并坚强了海岛居民面对自然界的反复无常和意外悲剧的意志。由此可见,舟山的祠庙建筑是海岛民间的“情感性”建筑,是海岛居民意识形态、生存理念的泛现,凝聚着舟山海洋文化的重要信息。如今,舟山能够体现这种文化价值的祠庙建筑已为数不多。定海现存的有“三忠祠”,位于晓峰岭山脊。为祭奠在鸦片战争中为国捐躯的定海三总,始建于清代,原址位于定海二小内,1996年迁建于晓峰岭。“干大圣庙”,位于人民北路。为祭奠元代昌国同治干文传,建于明代永乐,清光绪年间重建;“上荣庙”,位于解放东路。为祭奠清代康熙年间定海中营游击乐廷柯、石子固和廖程,建于清康熙年间。此外还有“茹侯庙”、“都神殿”、“城隍庙”照壁以及长白“白马庙”、皋泄“白鹤庙”等等。
就建筑的科学和艺术价值而言,舟山民间建筑也非同凡响。民间祠庙建筑的建造等级一般都超越了民居建筑的最高规制。尤其表现在用材硕大,制作精细。建筑高大、雄伟、神圣以突出神的社会地位。一般按中轴线对称布局,依次是照壁、三门、戏台、两侧庑廊及大殿。大殿是祠庙的主体建筑。海岛祠庙大殿一般面阔七间。明间、次间供神,抬梁结构;稍间、尽间穿斗结构;两侧庑廊功能甚多,除供奉神、灵外还可用作“办公”场所。文革以后,所存祠庙的庑廊多被砌上面墙,故有人误称其为“厢房”;戏台为定期庙会增添喜庆色彩;三门象征祀庙的庄严、神圣;照壁的主要功能有二:聚风纳气以及防止亡灵出游侵扰居民。舟山完整的传统祠庙建筑几乎不复存在。始建于明代永乐年间的干大圣庙虽然缺了照壁,三门也因为开设店面遭毁坏,但相对还算完整。
凉亭是另一种值得提及的舟山传统民间建筑。数千年以来,舟山先民虽得益舟楫之便,岛内联络还得依仗步行。久而久之便形成见证舟山历史的古“驿道”。驿道上的凉亭其本来功能是供过往行人歇脚纳凉。随着历史的延续,人文色彩逐渐浓重,有些成为见证、凝聚舟山人文历史信息的重要建筑物。舟山以前有多条古驿道,制作考究、仍有痕迹保留至今的当属贯穿舟山本岛、北起马岙三江渡口,经长春岭山脊南至定海县城的古驿道。这条古驿起始年代不详,很有可能始于史前时代。但至迟在唐开元26年(公元738年)舟山设翁山县时就已存在。此后便一直成为县城与本岛北部各庄以及舟山北方各岛信息沟通、物业交流的陆路要冲,过往行人络绎不绝。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马岙庄民袁大邦带头出资,得其他庄民相助,在长春岭山脊贯穿这条千年古驿道营建了一座凉亭,赋名“止善亭”,供过往行人避风遮雨、歇脚纳凉。由于长春岭是舟山本岛的南北分水岭,有些原来须经长春岭到县城或由县城到三江渡口的买卖人,自打有了止善亭以后,便在这长春岭山脊摆摊设店了。长春岭一度成为颇具规模的农副产品、海鲜干货农贸集市。不仅如此,止善亭也是人们交换信息、增进情感的场所。农闲之时在此相聚,饮酒纳凉,商讨事宜,享受大自然的温馨。抗战爆发后,日军把止善亭作为舟山本岛运输线上的重要关卡严加看守,昔日的热闹场面从此消失。1947年国民党军队在全国主战场接连遭到失败后,企图长期盘踞舟山,在舟山本岛修筑马路。不仅这条千年古驿道遭到严重破坏,止善亭的南北山墙也惨遭拆除。直到解放后,止善亭才得到了妥善的维修。经过近二百年的风风雨雨,止善亭目睹了舟山的社会变迁,是舟山最具情感价值的民间建筑之一。止善亭就其建筑本身也突出了海岛民居的建筑特点:因地制宜,多择石料,少用木材。木构架块石墙体,且墙体在木构架之外承受屋面负荷。硬山顶,面阔三间,五架抬梁。前后月梁支撑脊垂柱,垂柱下端饰吊蓝,吊蓝四面剔地突雕四季花卉。南、西、北三面开拱门,东面内墙凿窟供奉菩萨。舟山旧时类似止善亭的凉亭为数甚多,定海县城到三江码头的古驿道上就有七座。如今,保留在舟山本岛的只有止善亭了,故尤其的珍贵。1998年,止善亭被列为定海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舟山民居现状
虽然考古证实约5000年前就有人类在舟山群岛生息繁衍。但经过数次文物普查,发现舟山传统民居几乎都属清代以后建筑,迄今尚未发现明代以前的民居建筑。分析原因:舟山的地理环境特点以及历史上的社会变迁对此产生了很大影响。其中明清时长期海禁给舟山传统民居建筑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代当局废昌国县置昌国乡。次年,又遣舟山四十六岛居民迁入内地,只在定海城中留置五百户居民。清初王朝更迭,舟山处于战火之中。顺治十三年(1656年),清军占领定海,再次迁民内渡,实施海禁。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舟山才得以展复。展复后的舟山,城镇建设尤其是定海城的建设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嘉庆年间定海城中的一场大火烧毁了民居三百多间,使当时定海城中的一些有代表性民居建筑不复存在。另外,舟山地处大海,潮湿多雨。空气中的过量水分和盐分对木构件中真菌的繁殖极为有利,也是导致木结构建筑加速腐烂变质的祸首。所以舟山传统木结构民居建筑所能保存时间相对较短。解放以后,舟山民居建筑在经历了六十年代初的自然灾害以及六十年代开始的“十年浩劫”之后多数都已破烂不堪。随着改革开放,渔农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钢筋混凝土小楼如同雨后春笋占据了渔农村的每个角落。昔日以中介山列岛为典型的古老渔村如今已是面目全非。农家院落的命运与渔村相似,即使有幸遇见几处传统民居,多数属于破旧被人遗弃的建筑。例如长春岭北坡脚下,位于定马公路以东的长春岭村即是典型的一例。长春岭村以北的大片土地用作水库之后,青壮年离村谋生,村庄逐渐衰败,如今只有部分老人居住。正因为如此,长春岭村至今基本保持着原有的风貌。千年古驿道从村边蜿蜒经过,村里的民居建筑除少数用水泥修补外,还是传统农家院落的模式,只是十分的破旧。金塘大鹏岛又是另外一种情景,岛上的传统农家院落几乎都属清代晚期以后的建筑,其中二层木结构建筑别具风格,十分难得。个别边缘海岛渔村,如青浜、庙子湖附近小岛上的渔家民居虽是新造,当地居民仍然喜欢传统的块石墙体,结构如故,风貌依旧。舟山各地的祠庙建筑由于不断有人出资修缮,尽管方法欠妥,总体保持良好。城镇中的民居建筑多数在城市化的浪潮中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相对而言,定海城区的古民居建筑由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案” 的实施而得到了保护,但措施上还远远不及“有效保护”的要求。大部分处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民居建筑年久失修、摇摇欲坠,期盼着资金改善处境。个别已经得到维修的民居建筑,由于多数采用新建作旧的“维修”方法,致使其原有的历史信息、艺术价值和科学水准荡然无存。“通过改造后新建仿古建筑及创造模拟的历史环境来体现名城风貌虽是体现城市特色的一种方法,但它终究是一种人为臆造的环境,不能体现城市的深刻文化内涵。” 此外,一部分受保护的城乡民间祠庙建筑由于在维修时大肆采用水泥、现代油漆致使其文物价值大打折扣。水泥可谓是“现代建筑胶水”,使用起来简单方便,但对古建筑而言却意味着污染和破坏。古建筑上出现了水泥痕迹就会严重影响其真实性,甚至完全破坏其文化价值。现代油漆更是不敢恭维,在古朴的传统建筑上刷上大红大绿、油光铮亮的现代油漆就如同在一幅年代久远、墨迹逊色的古画上重新涂描新的墨汁,使古画失去其原有的价值。
三、民居建筑的保护和利用
传统民居建筑“由于在功能上承载着可供解读的特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信息,所以它是很特殊的物质;它的特殊性表现为不可再生,任何复制都形不成原来意义上的文物功能;它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不可替代,”  对传统民居建筑包括已经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历史性工程。近着说,海岛民居建筑是舟山海洋文化中物质文化的重要内容;远着讲,对传统建筑的保护实际上就是对一种文化的保护,以至于若干年后我们的子孙后代仍然能够通过传统民居这一文化形式了解自己的文化脉络。所谓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应该是一部“三步曲”:首先是保留需要保护的对象,即划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如果是文物保护单位还需竖立保护标志碑;其次是对保护对象进行恰如其分的维修;其三是合理的利用和管理。现今舟山大多数已经列为保护的民居建筑由于缺乏必要的维修保护经费,仅仅只停留在“三步曲”中的**步。划出了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或者再竖立了保护标志碑只能消除人为因素对民居建筑的破坏。但保护对象的自然蜕变并没有得到遏制。尤其是处于海岛多雨、潮湿环境中的传统木结构建筑,霉变、腐烂或许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所以,一旦列入保护,就应该在较短的周期内实施保护的“三步曲”。对传统民居建筑的维修保护必须遵守《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并参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必须遵守《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一座文物保护建筑或许经历了数个朝代,或许已经数次重新修建,其风貌或许已经发生了多次的改变。那么如何界定其“原状”,原状应该是指这座建筑最具历史信息、最能体现文化意义的那个历史时期的风貌。如果一座建筑在各个时代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或者从“历史信息、文化意义”上无法定格其风貌特征”,那么应该综合建筑的破损程度、建筑曾采用的维修方法、替补材料以及其他各种因素从时间上界定其“原状”。舟山民居的“原状”大多可以考虑定格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坚持“保护为主,抢救**,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特别要避免“保护性破坏”的发生。“这种破坏主要是维修不当所致。文物维修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专业性都很强的技术工作,国家对文物维修的程序与原则有专门的规定和要求。但有些部门在文物维修过程中,或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或无图施工,有的即使有方案也仅仅视为取得施工许可的通行证,没有真正认识到文物维修的严肃性,往往凭主观好恶行事,使文物的价值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造成不该发生的保护性破坏。” 舟山个别地方,对已经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祠庙建筑进行维修时,全然不顾文物维修的有关规定,只考虑祠庙香火带来的经济利益。先用水泥,再上油漆。维修后的建筑,水泥以及大红大绿、油光铮亮的油漆带来焕然一新的面貌完全覆盖了原有的风貌,应该引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以此为戒。
对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不仅仅只在于建筑本身,对建筑赖以存在的历史环境的保护同样十分重要。1964年5月,国际文物工作者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威尼斯宪章》提出“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个环境”。“不可以从它所见证的历史和它所产生的环境中分离出来”。该宪章认为“必须把文物建筑所在的地段当作专门注意的对象,要保护它们的整体性”。传统民居建筑往往突出天人合一,崇尚自然的居住理念。按照中国古代风水理论进行选址、布局、处理与周围其他建筑的关系等实际上就是一种人文思想的体现。建筑与环境是作为有机的统一体存在,两者缺一不可。一旦原有的环境遭到破坏,建筑的许多历史信息、文化内涵也就随之消失。有道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舟山在今后城市开发建设中应对此予以高度的重视。对城区已经划定的保护对象,其建设控制地带必须在保护范围以外,建筑的正面、两侧各至少50米以上,背后至少30米以上。在此建设控制地带内也应该尽量恢复原有的历史风貌。倘若环境的破坏实在难以挽回,建筑本身又破旧不堪,应该考虑对保护对象实施异地搬迁。异地搬迁的整个过程与维修一样,同样必须依照、遵守文物维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原有的历史环境选择合理、合适的地点。
对海岛传统民居这一不可再生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还必须遵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危及后代人需要的发展。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是一个循环过程,有效保护是合理利用的前提,合理利用又能促进有效保护。任何盲目的开发、利用都是对这一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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