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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政破解养老床位紧缺 提高人均养老用地

2014-05-07 12:12:04发布者:网络

江苏新政破解养老床位紧缺困局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江苏省计划到2020年,养老床位总数要达每千名老人40张以上。
为解决养老床位“一床难求”困扰,江苏省出台新政破解。
4月21日,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护理型床位占一半,民营床位占七成;统一公办民营、内资外资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并在全国率先提出“人均养老设施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这一标准。
通过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江苏省计划到2020年,养老床位总数要达每千名老人40张以上。
公平对待
江苏省比全国早13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3年底,江苏省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494.79万,占人口总数的19.65%,高于全国近5个百分点。而总床位数仅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86%。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介绍,此次《意见》将在床位总数和结构上进行重大调整。
今后5年,江苏省每千名老年人将拥有40张床位,其中民营占7成以上,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将公有产权养老院交给民间资本运营,让公办机构“活起来”。江苏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数量逐年增多,已占老年人口的15%,“医养结合”护理型床位需求增加。今后5年,护理床位占比将由目前的23%提高到50%以上,护理人员全部参加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0%以上。
同时,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引导各类所有制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手续,并在土地保障、规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研究制定鼓励护理型床位建设的政策措施,统一公办和其他所有制性质、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养老机构补助标准,从2014年起,对符合条件的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
对符合现代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的养老机构,省财政还给予20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免除养老机构的固话、有线电视、宽带等安装接入费,有线电视维护费减半收取。“对养老床位的补助政策向护理型床位倾斜,统一公办和民营的补贴标准,这一重大调整更体现公平。”江苏省老龄办副主任杨立美介绍。另外,“中国式养老”以家庭为主,今后仍有96%的老人要居家养老。《意见》提出,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城乡社区,江苏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达80万人以上。“医养结合”的养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畴,老人就近就便看病,解决养老和医疗双重需求。
提高人均养老用地标准
拿地难、用地贵,越来越成为限制养老产业发展的瓶颈。江苏省发改委服务处处长张瑞丽解释,以往养老土地供应政策仅限于公办和非营利性机构,对民营机构缺乏土地政策支撑。此次《意见》则在全国率先划出“硬杠杠”: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照全国人均0.1平方米的标准,苏版要整整多出一倍。《意见》还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将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小区按15~20平方米标准调剂解决。这一标准将被纳入政府考核,达标的社区,财政将给予奖励。《意见》还细化了土地供应政策,比如,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参照成本逼近等方法进行地价评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返还收费的方式提供土地;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床位数在200张、500张和1000张以上重点项目,通过“点供指标”提供土地。
据钮学兴**,目前全国范围内江苏的老年人用地标准是最高的,面对江苏省人多地少的现实瓶颈,这个标准的实施面临的难度颇大,但是省内各部门会努力突破瓶颈,确保标准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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